2021年关于疫情期间德国入境和居住的特别规定
由于目前与冠状病毒传播有关的情况,当局和公共机构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尽管如此,临时法规仍然适用,以确保可以最好的方式处理居住地法律事务。您可以在这里了解这些特殊规定对您的意义。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2021年关于德国疫情期间入境和居住的特别规定。
1.我已在科罗纳采取措施之前,向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了签证申请,以求就业。同时,使馆或领事馆已对公众关闭或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到达,我没有收到关于我的申请的任何反馈。我能做些什么?
目前,您应该期望签证申请的处理时间会更长。因此,请在您负责任的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网站上告知自己当前的事态发展。
注意:某些行业的签证申请(进入限制例外所涵盖的签证,尤其是医疗保健行业以及运输和货物运输领域的签证)将继续被接受和处理。
2.我有前往德国的入境签证,由于旅行限制而无法入境。我能做些什么?
为了控制被日冕病毒感染的风险,欧盟范围内限制了从第三国入境的旅行。
除旅行限制外,特别是健康和护理专业,健康研究以及运输和货物运输中的合格人员。
注意:自2020年7月17日(最新更新为2021年2月9日)以来,再次有可能从欧盟以外的一些国家无限制地进入德国。这些状态的列表每两周更新一次。
3.我目前正在与雇主一起申请合格专业人员的加急程序(根据第81aAufenthG条(德国居留法))。尽管目前公众对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访问有限,但我可以指望更快的签证程序吗?
您和您的雇主仍可以在负责获得“签证初步批准”的移民当局申请合格专业人员的加急程序。此预先批准可以由外国人管理局六个月而不是三个月。这意味着预批准的有效期更长。通常可以申请并签发特殊规则所涵盖的人员签证,具体取决于当地条件。
4.我的居留证将很快到期,外国人管理局已暂停公众访问。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延长我的居留许可?
为了延长居留许可,负责的外国人当局通常会在申请时签发虚构的证明,并通过邮寄方式发送,以免在当局进行公共交通。该虚构证书意味着您的居留权(包括您的工作许可)自有效期至外国人管理局进一步通知为止被视为有效。可以通过非正式方式(例如通过邮寄,在线,电子邮件或电话)将续签申请提交给您的主管外国人管理局。
5.我在德国使用欧盟蓝卡工作,由于电晕大流行,我现在可以享受短期工作福利。我会丢掉我的欧盟蓝卡吗?
由于电晕大流行,许多雇主依赖于为其雇员注册短期工作。如果这适用于您,并且您想扩展您的居留许可证在不久的将来,在德国,短期工作津贴的获得不会对您现有的居留许可产生负面影响;即使短期工作福利低于各自的工资限额。如果是短期工作津贴,则雇用合同仍然有效。此外,预计一旦解除与电晕相关的限制,雇佣合同将仍然有效。
6.我因电晕大流行而被开除。为了继续留在德国我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尚未拥有该服务,也不必立即离开该国。结算许可证。但是,您有义务在两周内将终止雇用的情况通知外国人管理局。同时,您的雇主还必须将此事通知外国人管理局。
尽管终止工作意味着您以前的居住目的不再适用,但外国人当局在缩短您的居留权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并会适当权衡利益。
7.我在德国拥有求职签证,该签证将很快过期,无法延长。我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旅行限制,无法离开该国。我的签证可以延期吗?
有关的海外代表团可以向国际专业人士发放求职签证,最长为六个月。在此期间之后,如果您在德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则必须始终离开该国。在当前情况下,有一个暂时的例外情况:如果您的居留证在2020年3月16日之后达到了法定的最大逗留期限,则您必须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可以非正式地(例如通过邮寄,在线,通过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向负责您的外国人管理局提交申请。从主管外国人当局收到您的申请之日起,无论您注明的到期日期如何,您的居留权均有效,直至另行通知为止。外国人管理局。
本法规也适用于以下居留权:
公司内部转移的员工的ICT卡(第19节“AufenthG(德国居住法)”)
移动ICT卡(第19b条AufenthG(德国居住法))
流动研究人员的居留许可(AufenthG第18f节(德国居留法))
国际人员交流(第19c(1)节“AufenthG”(德国抗辩法)与第10条“BeschV(德国就业法规)”结合使用)
以学习课程为目的的居留许可(第17条第2款AufenthG(德国居留法))
出于职业培训目的的居留许可(第17条第(1)款AufenthG(德国居留法))
8.我受雇于公司的实习生。由于电晕危机,我的培训被中断了。我的居留许可怎么办?
如果您的培训公司由于日冕病毒而不能再保证您的培训,因此不得不关闭公司,则整个培训期可能会延长。如果需要达到培训目标,则应紧急向相关专业协会申请延长培训期限。无论是否提出此类申请,出于职业培训的目的,您的居留许可仍然有效。
9.我因电晕而失去了学生的工作,我不能证明我有足够的资金来续签居留证。我能做些什么?
目前,如果您过去通过有酬工作来维持生活,外国人当局通常会要求提供足够的经济手段证明。如果您的父母为您提供生计并且受到大流行的经济影响,这也适用。为此,请与您的外国人主管当局联系。
提示:为了能够继续支付您的日常开支,当前为您提供了扩展的就业机会。您可以工作超过所允许的120个整日或240个半天(根据第16b(3)AufenthG条(德国居留法)),但是您需要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的许可,而外国人管理局应予以批准。例如,如果您想从事收割工作,则会迅速获得许可,因为联邦职业介绍所(BA)已经获得了全球认可。
10.我正在德国学习,并且由于大学制度的限制,我无法在我逗留的最大时间内完成学业。我的居留证还会延长吗?
在为学习目的决定延长居留许可时,外国人当局将逐案研究导致您学习延误的所有情况。如果您的学习由于教学限制而延误,并且导致最长居住期限超过十年,那么外国人当局通常会考虑这一点。
11.我拥有在德国和国外的有效居留证,因为旅行限制和空中交通限制,我无法返回。我什么时候可以返回德国?
如果您在国外居住超过六个月,则您在德国的有效居留许可将失效(AufenthG(德国居留法)第51(1)条第7款)。由于广泛的旅行限制,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在国外并且在六个月内无法返回德国,则可以申请延长期限。该申请必须在截止日期到期之前提交给外国人主管当局,并且可以非正式地提出。
12.在德国的电晕措施生效之前,我曾出国旅行。现在我的居留证到期了,我无法重新进入德国。我能做些什么?
如果您的居留权在您在国外逗留期间失去其合法性,并且您有理由相信该居留权在正常情况下会被延期,则可以根据第81(1)AufenthG条(德国居留法)申请延期。居留权到期前在德国负责的外国人管理局。
续订申请可以从国外非正式提交(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如果在居留权期满之前提交申请,则第81(4)1号AufenthG(德国居留法)的法律虚构效果生效。以后再次入境,您需要得到外国人主管当局签发并发送给您的虚构证明。
13.我需要新护照作为身份证明文件,但原籍国家的使馆或领事馆已停止营业。我能做些什么?
护照义务和身份声明是在德国授予居留权的基本要求(第5(1)AufenthG条(德国居留法))。这意味着您作为申请人必须拥有有效的护照。如果暂时无法由您的外国当局重新签发护照,请立即询问您所在国家/地区已采取的解决方案和可能性。只要有证据表明,德国将以优惠的方式对待各种措施(例如,关于过期护照和身份证件续签的声明/规定)。
仅在有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下,并且如果可以证明无法提供领事协助,则可以免除护照义务。此外,您应向德国的外国人主管当局询问是否可以签发临时的替换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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