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德国生活,德国税制结构介绍-德国移民网

移民德国生活,德国税制结构介绍

来自:

美食生活

2020/07/13 11:11:22发布

928

移民德国请联系我们

手机/微信:18310566198

客服电话:400-657-9598

提供免费专业评估,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络!

您的手机号:

  德国作为全球内有名的经济大国,每年谁能带来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这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往移民德国的生活。所以今天德国移民网为您介绍一下德国税制结构。欢迎阅读!

旅游北部1.jpg

  税务机构

  德国政府税务管理机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联邦财政部和各州财政部共同构成德国税务管理的高层机构。联邦财政部主要通过其所属的联邦税务总局(BundesamtfürFinanzen)履行有关税收规划和管理的职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税收政策、分享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二者无指导或领导关系,系平级机构。

  高等税政署(Oberfinanzdirektion)是德国税务管理的中层机构,负责辖区内税法和有关征管规定的实施,并就与税收相关的问题在联邦和州政府间进行协调,其辖区和所在地由联邦和各州协商确定。高级税政署内设分管联邦税和地税事务的多个部门。管理联邦事务的部门一般包括关税与消费税处、联邦财产处等;管理州事务的有财产税与流转税处、州财产处等。德国现有18个高等税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亚州和北威州各设2个,不来梅州没有,其他州各设1个。

  地方税务局(Finanzamt)是德国税务管理的基层机构,负责管理除关税和由联邦负责的消费税(Verbrauchsteuer)之外的所有税收。企业和个人报税、缴税和申请减、免、退税都需到注册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

  个人所得税(Einkommensteur)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EStG)。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

  —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

  —从事工商业的收入

  —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

  —受雇工作所得

  —投资所得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开支和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目前单身和年已婚夫妻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分别为年收入7664欧元和15328欧元。

  个人所得税是按超额累进税制征收的,2004年的最低和最高税率分别是15%和42%。自2007年1月期,对年收入超过25万欧元以上(已婚者50万欧元以上)的税率提高到45%。

  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项下两个最主要的子税种是工资税和资本收益税。

  1.工资税(Lohnsteuer)是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一种征收形式,工资税金额由税务部门制定的工资税对照表确定。在德国,雇主有义务在向雇员发放工资或薪金时代扣工资税。

  在工资税对照表中,将纳税人分为6级。其中,单身、离异或丧偶的雇员属第1级;符合第1级条件,并至少与一个孩子同住且有抚养义务,则被归入第2级;已婚,但配偶无工作收入的雇员属第3级;已婚,且双方均有工作收入,收入高低接近时,可选择第4级;符合第4级条件的雇员夫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个按第3级纳税,另一个按第5级纳税;对于从事两份以上工作的雇员,其第二份(及第三、四……份)工作的工资按第6级纳税。总的看,第3级纳税额最少,向上依次是第2级、第1级和第4级(基本相同)、第5级、第6级。

  2.资本收益税(Kapitalertragsteuer)

  资本收益税是对个人获得的公司红利、存款及带息证券利息等的课税。红利税为20%,由德国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时代扣。存款利息税30%,由银行支付利息时代扣。其他股票、债券、期货的买卖收益税为35%,由收益支付机构代扣。

  公司所得税(K?rperschaftsteuer)

  公司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或法人税,其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KStG)和《公司税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的企业是德国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公司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不在德国境内的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德境内所得纳税。

  公司所得税率现统一为25%,由各联邦州收取。

  团结附加税(Solidarit?tszuschlag)

  1990年两德统一后,为支付统一带来的财政负担和加快东部地区建设,于1991年开征此税。原计划为临时税收,1993年曾一度废止,后于1995年恢复。个人和公司均是该附加税的征收对象,其税基是同期个人和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税率为5.5%。

  营业税(Gewerbesteuer)

  营业税是由地方政府对企业营业收入征收的税种,其法律依据是《营业税法》(GewStG)。所有在德国经营的企业都是该税种的征收对象,不论其企业的法律形式是人合公司还是资合公司。该税的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经过《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

  德国税制结构就是这些,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那么请阅览我们德国移民网!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了解详细的德国移民福利

 

姓名:

电话:

留言:

请您至少填写手机号方便您咨询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