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移民方式之德国家庭团聚移民全面解读!
我们都知道德国移民方式多种多样,并且每一个途径所能够获得的收益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全面的解读一下德国家庭团聚移民。欢迎阅读!
德国家庭团聚移民的相关介绍
只要已婚人士们移民德国后,基本上都会把伴侣和孩子带过去,因为能让孩子有机会接受更优质的教育正是当初选择德国的一大原因啊。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家庭团聚是一定少不了的,而且,德国很鼓励家人相互陪伴,所以家庭团聚的难度并不高,当然前提是某位家庭成员已经持有法人签证、欧盟蓝卡签证、工作签证三者之一了。
家庭团聚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德国合法的居留身份,另外是否有稳定的收入、固定的住所也是德国外管局评估的方面。而且,在外管局审核家庭团聚相关材料的期间,有可能会要求面试申请人,当面对其综合考察,是否有能力承担一家几口在德国正常稳定的生活。
而根据德国法律规定,主要是家庭核心成员,即伴侣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享有到德国与亲人团聚的权利,一般来说,持有家庭团聚签证满5年,即可获得德国永久居留权,但也不排除个别情况下可以提前申请德国永居。
其实对于孩子来说,申请家庭团聚时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再加上许多移民德国的家庭最开始就是抱着让孩子到德国上幼儿园,上小学的想法,所以孩子的年龄一般还很小,基本是没什么限制的。具体地说,是以16岁和18岁为分界线的。
1、0-16岁
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德国外管局并没有多少限制,只要申请人满足条件,递交材料齐全,基本没多大问题;
2、16-18岁
除一些特殊情况外,需要提供良好德语知识的证明(C1标准)或其他可证明该未成年人通过迄今为止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能适应在德国的生活;
另外,根据家庭团聚申请人所持有的签证不同,相关的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也会有一些不同。中德商桥在这里建议大家,在拿到签证的3个月之后申请家庭团聚,这时已经缴纳了一段时间社保,更利于德国外管局在综合评价时给出好评。
3、结婚证书(或离婚证明)
如果父母已经离异,还需提供父母另一方同意未成年子女申请签证、迁居德国的详细声明书,以及单独监护权证明
如果子女为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供能良好适应德国生活的证明
当然不排除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而根据每个申请人具体情况不同,申请时间也在6至12周不等。
扩展阅读:德国家庭团聚移民
签证受理区: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上海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广州领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福建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成都领区: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北京领区:除上述省份的其他地区
签证所需材料:
1.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中国籍申请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复印个人数据页);非中国籍的申请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或证明)的并附德文译文的其它国家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7.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非德国籍配偶的)居留证的复印件2份
8.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如果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租房证明、个人资产证明、预计在德居住地址。
9.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在一些情况下,德语证明可以免除!)在申请所需签证时,如果符合并证明以下情况之一,可不出示德语知识证明:
A.当配偶迁居德国时,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且配偶作为高学历人才(《居留法》第19条)、科研工作者(《居留法》第20条)或公司创建人(《居留法》第21条)拥有居留许可。
B.配偶是
“欧盟蓝卡”持有人(《居留法》第19条a)
持落户许可的科研工作者
来自欧盟其它国家的有权长期居住者(《居留法》第38a条)
配偶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洪都拉斯、摩纳哥、圣马力诺、巴西或萨尔瓦多公民
配偶是欧盟(除德国外)其它成员国公民等
签证办理时间:
6至12周,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将材料递交给德国驻华使领馆,使领馆会将材料递送到德国国内的审批部门,无论是否审批通过,都会给申请人以明确的答复。
预约面签时间:
预约后获得,大概6-12周之后出结果;给予3个月入境的短期签证,入境德国后换长期居留。
德国家庭团聚移民我们就说这么多,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的信息,那么请阅览我们德国移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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