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团聚签证申请攻略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申请办理总数一直是较为多的,当你也有这一要求,应当如何申请,如何办理呢?下边德国移民网就给大伙儿介绍下德国家庭团聚移民签证手册,欢迎阅读!
签证所需材料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需要的材料:
1.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中国籍申请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
复印个人数据页);非中国籍的申请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或经过双认证(或证明)的并附德文译文的其它国家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7.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非德国籍配偶的)居留证的复印件2
份
8.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如果夫妻双
方同时移居德国:租房证明、个人资产证明、预计在德居住地址。
9.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在一些情况下,德语证明可以免除!)在申请所需签证时,如果符
合并证明以下情况之一,可不出示德语知识证明:
A.当配偶迁居德国时,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且配偶作为高学历人才(《居留法》第19条)、科研工作
者(《居留法》第20条)或公司创建人(《居留法》第21条)拥有居留许可。
B.配偶是
r--"欧盟蓝卡"持有人(《居留法》第19条a)
r--持落户许可的科研工作者
r--来自欧盟其它国家的有权长期居住者(《居留法》第38a条)
r--配偶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洪都拉斯、摩纳哥、劲诺、巴西或萨尔瓦多公民
r--配偶是欧盟(除德国外)其它成员国公民等
签证办理时间
6至12周,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将材料递交给德国驻华使领馆,使领馆会将材料递送到德国
国内的审批部门,无论是否审批通过,都会给申请人以明确的答复。
预约面签时间
预约后获得,大概6-12周之后出结果;给予3个月入境的短期签证,入境德国后换长期居留。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的申请攻略我们就介绍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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