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德国,德国居留许可要求介绍
大多数人移民德国为的就是永居德国,那么一般的要求都是什么那?不同方式移民的要求是不是也不是不同的那?今天,德国移民网顾问就为您介绍一下,技术移民德国,德国居留许可要求都是什么!多谢阅览!
必须满足下面提到的一般要求。
特别是,外国劳工的批准取决于德国经济区的要求(《居住法》第18条第1款)(例如,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以及有效应对失业的需求)。国际合同不受此要求的影响。因此,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为工作目的而授予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联邦就业办公室已经批准了它。
根据法律法规是允许的。
一项国际协议允许在未经联邦就业办公室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雇用。
此外,另一个普遍条件是有明确的工作条件证明(《居住法》第18条第5款)。
通常只有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居留许可:
根据法规或双边协议,已获得联邦就业办公室的同意或不需要此类同意。
如果需要进行工作市场测试,则对劳动力市场的检查表明该工作不能从德国或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劳动力市场进行。
提出了具有通常工作条件的具体工作机会,特别是与薪水(必须与该工作的当地市场价格相符)有关的工作机会。
同意书(如果需要)最长为三年的雇用期限(《雇佣条例》第35条第2款)。但是,通常的做法是,最初授予此许可仅一年,而与工作的预期期限无关。可以申请扩展名(请参见下文,每个路由的扩展名)。
可以在以下方面限制对就业的批准:
与工作有关的职业。
雇主。
劳动办公室区。
情况和工作时间的分配。
提交所有文件后,整个过程(包括必要的工作市场测试)通常持续约8至12周。但是,根据案件的情况和所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如果劳动部门不给由外国人办公室查询两周内通过请求额外信息或声明,雇主并没有给当局要求或时间给了它足够的信息作出回应,同意被视为给予(节36,《就业条例》)。此外,劳动当局有责任预先核实是否符合同意条件,雇主已提供所要求的信息以及可以加快诉讼程序。
休假时间
如果外国人出于非暂时性原因离开或离开联邦领土,并且未能在六个月内(对于欧盟蓝卡为12个月)或在欧盟规定的更长期限内未能重新进入,则居留许可将失效。外国人办公室。
每个路线的扩展
可以在每个类别下申请扩展。每个申请人都将获得所谓的虚构许可证(Fiktionsbescheinigung),该许可证允许其持有人继续享有从初始许可证起直至作出延期决定之前的相同权利和义务。
德国居留许可要求一般来说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也有很多的不同,这都是很正常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您可以直接致电我们的顾问。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下一篇: 探索移民德国的方式与条件
了解详细的德国移民福利
请您至少填写手机号方便您咨询